JOHN LI作為浩欧博董事长、总司理,周全賣力公司谋劃辦理和信息表露事件,未能包管浩欧博實時實行信息表露义務,违背了《证券法》劃定,是浩欧博信息表露违法舉動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员;副总司理兼董秘王凯、財政总监李翊知悉并介入資金占用的付款审批進程,未能做到勤恳尽责,包管浩欧博實時實行信息表露义務,违背了《证券法》劃定,是浩欧博信息表露违法舉動的其他直接责任职员。
JOHN LI、陈涛作為浩欧博現實节制人,是資金占用事項的决议计劃者,并由JOHN LI详细组织施行,二人舉動组成《证券法》所述的组织、教唆上市公司信息表露违法的情景。